
三是针对执行立案程序繁琐的问题,采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全国首例“一键立案”,让执行高效。将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嵌入调解案件中,部署线上合约节点,并通过当事人确认履行情形,触发不同的执行动作。截至2019年11月18日,完成智能合约上链19件,当事人已点击“未履行完毕”案件11件。我院还在探索运用智能合约技术实现“一键执行”,为未来执行工作的颠覆性改变作出有益尝试。
与韦帕相关的雨带会为本港带来大骤雨及狂风,海面亦会有大浪及涌浪,市民应该远离岸边及低洼地区,并停止所有水上活动。在过去一小时,横澜岛,大老山及长洲泳滩分别录得的最高持续风速为每小时66,62及57公里,最高阵风分别为每小时82,82及85公里。
也正基于此,在国际贸易协定中明确包含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印度通过“强仿”制度,支持国内药厂进行药品仿制。所谓“强仿”,即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允许在特殊情况对于专利所有权进行限制。在国际法中,它最早确立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而在我国,现行《专利法》同样包含此条,此外2017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其许可路径,指出“在国家出现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防治重特大疾病药品出现短缺,对公共卫生安全或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等非常情况时”,为了维护公共健康可实施强制许可。
此次参访活动由杰出华人文化促进会主办,该会主席彭光宇表示,增进全球华人联谊、交流、合作、共享,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所有华人的心愿,这次参访马六甲州政府,就是想更多地了解马六甲,以推动杰出华人华商与马六甲当地的合作。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总会长陈友信认为,中国在科技发展领域经验丰富,中马两国在该领域的合作前景广阔。
尽管有了有实施“强仿”的可行性,但中国并没有实施先例,即使从全球范围内来看,启动“强仿”的国家也屈指可数。“(强仿)实际上是经济落后国家的做法,而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知识产权保护是国策,印度的做法对我们来说并不适用。”王震表示。前述知名跨国药企人士也表示,从长远来看,印度仿制药市场的发展必然会抑制新药研发动力,“也不是用药问题的根本解决办法”。
降低企业负担无疑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中之重。为了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减税降费可以说是第一要务,决策层对减税降费的重视从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可见一斑,过去5年至少有33次议题涉及,累计取消、免征、停征和减征1368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仅全面推行“营改增”一项,2017年即减税9186亿元。从今年上半年税收收入数据来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增幅均在两位数以上,未来仍有下降空间。